根据《浙江省教师教育质量监控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资质复查工作的通知》(浙师质监〔2026〕2号)和《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资质复查细则》(浙师质监〔2026〕1号)等要求,经浙江省教师教育质量监控中心组织专家认真复查,拟通过福建师范大学等筹备期已满的3家单位(具体名单见表)的省级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资质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6年7月7-13日。
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方式向浙江省教师教育质量监控中心反映,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,以便核实查证。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、工作单位、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(我中心将予以严格保密),凡匿名、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。联系电话:0579-82282275,电子邮箱:jkzx@zjnu.cn。
序号 | 培训机构名称 |
1 | 福建师范大学 |
2 |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|
3 | 浙江财经大学 |
浙江省教师教育质量监控中心
2026年7月7日